梁國雄等人涉無牌廣播獲撤控罪 (星島) 01月 08日 星期二 12:19AM
電訊管理局票控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,無牌廣播案,裁判官指現行的發牌條款,不符合《基本法》和《人權法》,撤消6人所有控罪。但控方就申請暫緩執行撤銷控罪,裁判官押後至下午處理。被控無牌使用和設置電訊設備的梁國雄和曾健成等多名被告,開庭前拉起橫額抗議。他們辯護時指,現行《電訊條例》過份規管,剝削市民言論自由,違反《人權法》,甚至違憲。裁判官游德康接納他們的的說法,指現行的只是發牌指引,不是法例;又指現行機制由行政長官委任數人審批,沒有列明發牌條件,又認為香港應該有一個獨立機構,進行發牌及審批工作。
~ 發神經, 屋村食煙係咪人權呀? 隨地吐痰係咪人權呀? 黑社會叫囂圍差人係咪人權呀?
~ 條例有問題咪修例囉, 條例未收就仲係法例o架啦.
~ 為大部份人o既安全同社會安定, 我o地願意放棄有限度自由, 尊守不完善或未完善的法例, 你班滿口仁義契弟知唔知乜o野叫法治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