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

金紫荊獎品牌授權 影評人協會收回

金紫荊獎品牌授權 影評人協會收回 (明報) 10月 17日 星期三 05:10AM

【明報專訊】上月舉辦的第12屆金紫荊頒獎典禮,評選準則及賽果備受質疑,亦未能獲得電影人的普遍支持,頒獎禮一片混亂及場面冷清。擁有金紫荊獎永遠擁有權的「香港影評人協會」昨晚發表聲明,

認為主辦單位「金紫荊文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」處理金紫荊獎的營運狀態令協會聲譽蒙羞,失去續辦意義;加上事件對協會及金紫荊品牌造成損害,決定收回金紫荊品牌授權。至於日後會否繼續舉辦金紫荊獎,協會仍有待進一步商討。

炮轟主辦單位

上月初舉行的金紫荊頒獎禮,舉辦前被質疑《出埃及記》未上畫卻有10項提名,《門徒》沒有提名卻打入華語片十大。到宣布賽果時,影后鬧雙胞由蔡卓妍與鞏俐奪得,最佳電影更鬧出三胞,《墨攻》、《放‧逐》及《父子》同時獲獎,大會處理手法備受質疑。

香港影評人協會昨晚在聲明中表示,金紫荊文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在多方面超越了其所屬職權範疇,損害協會權益,及令外界誤以為金紫荊品牌全權轉授予該公司。金紫荊文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東為蔡繼光和何緯豐。

協會稱,鑑於金紫荊文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未有充分重視及準備有關頒獎禮,令質量、內容均欠缺穩定性,提名及評審等失誤,致部分電影未能提名或出現令人困擾的結果,實在感抱歉及遺憾。協會更為是次金紫荊獎向各界,特別是電影界表示萬分歉意。

~ 要收回應該係之前收回, 不是在反應差之後收回.
~ 你授權得, 你都要承擔責任, 唔係一句話收回當無事.
~ 咁阿Sa點ar? 當無ar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