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2009年中停車熄匙 (星島) 11月 02日 星期五 02:15PM
政府公布停車熄匙諮詢文件,建議在2009年年中,規定所有車輛停車就要熄匙,指定車輛會獲得豁免。違例的會被定額罰款320元。諮詢文件建議,在搜集市民和業界意見,及落實最終安排後,在2009年年中正式推行停車熄匙計劃。法例生效首3個月是過渡期,以便業界適應。獲得豁免的車輛,包括的士站和小巴站、排最前的兩部車。任何車輛停下上落客期間,亦不用熄匙。正在執勤的紀律部隊車輛,例如消防車、救護車和護衛公司解款車,以及須用引擎輔助運作的特別用途車輛,例如田螺車、起重車亦可以豁免。政府指車輛停車時產生的廢氣,導致空氣污染。已經不能夠單靠教育去解決問題。推出停車熄匙措施,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,保障市民健康,呼籲市民和業界發表意見,諮詢期由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結束。
~ 又一條唔知點立, 又唔知點執行o既法例... ... ...但係...唔立唔得架啦, 地球無架啦!
~ 大家為地球做點野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