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

立法會議員獲加酬金津貼

(明報)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18:45

由本月一日起,立法會議員的酬金、醫療津貼和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均上調。

立法會議員的酬金、可申領的醫療津貼和某些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上限,是按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,每年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作出調整。

立法會議員的酬金由每月68,200元調整至69,430元;醫療津貼的金額由每年26,130元調整至26,600元;而工作開支償還款額,則會由每年不超過1,767,440元調整至每年不超過1,799,250元。

立法會議員可獲發還因履行立法會職務而須付出的開支,包括聘請職員、租置辦事處及有關的維修支出、印刷及通訊服務、資訊科技支援及交通及酬酢等。議員申領的償還款項須每年進行審計監察。

~ 唔係吓化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