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

斷綜援翁劫便利店 改控恐嚇

斷綜援翁劫便利店 改控恐嚇 (明報) 08月 16日 星期四 05:10AM

【明報專訊】78歲老翁突然被撤綜援,飢寒交迫下以身試法,手持水果刀意圖打劫尖沙嘴一間便利店。案件早前提堂後,救世軍主動向老翁提供協助,帶他到醫院接受檢查;老翁亦不用再露宿街頭,現時在護老院居住,暫時有個「安樂窩」。他早前原被控搶劫罪,昨日控方改控刑事恐嚇罪,老翁承認控罪,他認罪時雙眼通紅,眼淚差點奪眶而出。

被告曾永安(78歲)被控刑事恐嚇罪,即於今年1月31日,在尖沙嘴一間便利店,威脅店員盧蓮英(譯音)令她受傷,意圖迫使她報警。

裁判官強調,需要了解被告的情況,同時希望「被斷綜援」的事件不會再發生,遂安排被告約見感化官。案件延至本月29日宣判,其間被告獲准以50元繼續保釋。

被告認罪﹕我不會再做

裁判官又對被告關切地說﹕「我明白當一個人無依無靠的時候,會產生好多愚蠢的諗頭,但即使你好肚餓,你都不能夠為了一些食物而去(博)坐監!」此時被告老淚盈眶,雙目緊閉。最後被告離開法庭時,低聲含糊地說﹕「我不會再做。」

辯方求情時,不諱言這是一宗「令人悲傷的案件」,幸好被告較早前獲救世軍協助,曾經到醫院接受檢查,現時獲資助到一間護老院居住,生活暫時無憂(詳見另文)。

亮6吋刀 要求店員報警案發當日,被告於凌晨1時許到達便利店,對盧姓店員聲稱「打劫」。店員起初從容不迫,說﹕「阿伯,你是不是玩呀?」被告回應﹕「你咪理!我依家打你劫,你依家即刻報警!」被告亮出6吋長水果刀,此時店員便聯絡警方求助。其間,有3名外籍女子進入店內,被告即時把武器藏好並靠邊站,到她們離開時才再亮刀。當店員靜候警方到場時,被告不斷問店員﹕「你報警未?」

被告在警誡下指出,原本依靠綜援度日,惟綜援於去年12月9日「被斷」,加上儲蓄盡耗,只好鋌而走險,犯案只為入獄,他稱「咁樣就會有食、有地方住」。

【案件編號﹕KCCC4627/07】

~ 真係一宗「令人悲傷的案件」!
~ 應告老翁, 定告政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