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

電管局表示或檢控民間電台

電管局表示或檢控民間電台 (明報) 04月 20日 星期日 11:25PM

民間電台晚上恢復廣播結束後,電訊管理局表示,若搜集充分證據,便會作出檢控。

電管局表示,今晚偵測到在102.8兆赫有無牌無線電傳送,主要是民間電台在旺角舉行的公開論壇的話音內容。電訊局已就這宗懷疑使用無牌無線電發射設備事件展開調查。

發言人警告,電訊條例第8條訂明,使用無牌無線電發射器屬刑事罪行。根據該條例第23條,任何人在知情下參與透過無牌無線電發射器傳送訊息,亦可能觸犯刑事罪行。若搜集到充分證據,我們會檢控違例者。曾使用無牌發射器作廣播或在知情下參與此類廣播的人,須承擔被刑事檢控的風險。

~ 告佢啦! 而家中國人周身都唔得閒, 仲係度添煩添亂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