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日星期六

「皇后」兩守護者遭索堂費

「皇后」兩守護者遭索堂費 (星島) 09月 01日 星期六 06:30AM

(綜合報道)

(星島日報報道)由「本土行動」成員發起的皇后碼頭司法覆核案,敗訴判決上月初已塵埃落定,惟昨日政府要求法庭頒令敗方須支付堂費,並大肆抨擊本土行動有借法庭程序拖延清拆,將法庭轉作政治舞台之嫌,雙方資深大狀針鋒相對,連法官宣布押後裁決後,也笑指訟費聆訊似比原來的司法覆核案更複雜。

皇后碼頭司法覆核案審結後,政府昨在高院向敗訴的本土行動成員朱凱迪及何來追討訟費。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,要令法官施以酌情權讓敗方毋須付堂費,必須證明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公眾法例的澄清,但兩名申請人的目的根本只為保留碼頭,談不上釐清法律。

余若海續指,申請人朱凱迪當時已廣向傳媒表示,案件「不但為了得勝,而是要令大眾明白《古物條例》不合時宜。」朱的宣言已顯見他們在濫用法庭程序,借案件增加見報率,即使兩申請人沒有個人得益,但明顯借法庭作政治舞台,故法庭必須對日後同類行為予以警告。

余若海表示,申請人於執行遷拆令前最後一刻才到法庭申請司法覆核,如果是有真切的法律問題要釐清,當然無可厚非,然而若真正目的是為拖延清拆,則法庭絕不能助長歪風,任由申請人無所顧忌地開「自由球」。

不過,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強駁斥余的說法,直指假如申請人當日訴諸法庭是另有所圖,則法庭也不會批出司法覆核許可,政府也毋須派出強陣如余若海資深大狀來逐點反駁:「申請人只是兩名小市民,愛護碼頭這個充滿集體回憶的地方而已。聆訊當日旁聽人士多得須於法庭外加播投影熒幕,記者們擠坐在法庭的樓梯級上,案件關乎多大的公眾利益由此可見一斑;現在政府要申請人負責堂費,是個非常危險的舉動。」

李柱銘解釋政府雖然勝訴,但僅因此苦追敗方堂費,無異是造成寒蟬效應,打壓日後欲向法庭求助的升斗小市民,對社會的影響極大:「假如是另有所圖的申請人,則懲罰無妨,但目前香港的司法覆核申請人仍是以認真謹慎的居多。」

案件編號:憲法及行政訴訟八十七──二○○七。

~ 撈政治本錢算唔算「另有所圖」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