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3日星期四

發展局去信景賢里業主

發展局去信景賢里業主 (星島) 09月 13日 星期四 07:00PM

公民黨及長青社十多名代表,到政府總部請願,要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,以防這座有歷史意義的建築被清拆。林鄭月娥表示,己去信景賢里業主,提醒要拆卸必需先行申請。古物古蹟辦事處人員,今日曾經巡視,發現並無工程進行。位於東半山司徒拔道45號,樓高3層的景賢里,屬私人興建大宅,為中式府第,建有亭台樓閣。有工人近日進行工程,破壞部分瓦頂,屋頂蓋上綠色布料,連門樓上3個金色「景賢里」大字亦被工人鑿去。

~ 好矛盾下喎, 如果業主唔可以折私人物業, 咁係咪以後起樓, 49年就要拆呢? 咁唔係幾環保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