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

拉你等於救你 警司警誡浪子回頭 3青年達成理想

拉你等於救你 警司警誡浪子回頭 3青年達成理想 (明報) 01月 21日 星期一 05:05AM

【明報專訊】「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」,錯誤並非一輩子的重擔,反而可以成為奔向未來的原動力。3名昔日曾經因為打架傷人、盜竊而被警司警誡的青少年,今日都達成了自己的理想,分別成為了警察、消防員和社工。他們昨日出席由香港青年協會主辦的「薪火相傳——燃亮你、我、他」嘉許禮,盼透過自己的經驗,讓新一代的青年人明白,就算犯錯,只要真心悔改,總會找到新出路。

警察:當年不犯事 不會考警校

10年前因為一時貪念,把拾到的輕鐵月票輕輕放進自己的銀包,令文魏康被控盜竊罪,需要接受警司警誡。不過,成為「帶罪之身」沒有令他自暴自棄,反而令他有機會受到警方義工的感染,從此立志成為一個秉公辦案的警察。

拾遺不報被警誡 義工輔導立志當差

現年22歲的阿康,初中時無心向學,經常和同學在街上流連成為「屋鸷不良少年」。他表示,自己犯事時只有12歲,當時和朋友偶然在地上發現一個沒有錢的銀包,因為一時貪念,阿康把銀包內的輕鐵月票放進自己銀包,據為己有,碰巧遇上巡警,遭搜身時被發現車票。他如實地告知警察車票不是自己財物,還問警察可不可以讓他歸還車票,當作無事發生,但一切都為時而晚,「以為這只不過是一件小事,沒有想過會被人告」。

由於當時他肯認罪,又是初犯,最後他接受警司警誡,免受牢獄之苦,其後被轉介到青協由社工跟進。他表示,警誡期間有社工和警方義工輔導他,最初他經常覺得自己是「被一大班人管住晒」,但後來卻被他們感染了,大專畢業後便立志考進警察學校。

由於警校面試時需要接受審查,他曾擔心過當年犯事會否影響他成為警察,但後來終可以順利入讀警校。他沒有後悔過自己曾犯事,反而覺得可以成為警察,都是多得自己曾犯下過錯, 「若當初沒有犯事,現在便沒有這樣的豐盛人生。」

阿康當警察已經一年,看到社會上對青少年缺乏關心,去年暑假執勤時,便曾經拘捕4名在屋鸷「索K」的10至13歲少年。年少時曾被拘捕,現在又拘捕犯事的年輕人,他說這令他更感難忘,「他們年紀還那麼小,沒想過他們已經會懂吸毒……只是為了一時快樂,卻換來嚴重後果」。不過,由於自己已經是警察,無論遇到什麼人,都要秉公辦理,用正當程序及專業操守去處理案件。

明報記者 謝凱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