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

六議員無視禁令非法廣播

六議員無視禁令非法廣播 (星島) 01月 11日 星期五 05:30AM

(綜合報道)

(星島日報報道)高等法院昨天接納律政司的申請,頒布臨時《禁制令》,禁制「民間電台」進行廣播,但六位泛民主派議員昨天仍然無視法庭禁制令,以節目嘉賓身分出席「非法廣播」,有份出席的民主黨議員李永達表示,「自己預咗俾人告」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局長馬時亨呼籲相關人士不要「以身試法」,而電訊管理局昨晚在廣播進行後表明,已就事件展開調查,強調涉案者及參與者皆可能構成「藐視法庭」及「非法廣播」,會面對被檢控後果。

「民間電台」昨晚於旺角行人專用區進行的「非法廣播」,在場大約有二百多名市民圍觀,出席發言的泛民議員包括前綫召集人劉慧卿、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、民主黨李永達、公民黨張超雄、社民連陳偉業及梁國雄。

高院執達吏到場

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、節目主持人柯華及另外五位巿民亦有發言。曾健成表示,由於法庭經已頒布《禁制令》,因此在節目開始廣播前,曾與各位嘉賓商討,是否進行廣播,由於出席的嘉賓全數支持廣播,所以進行廣播。

在廣播期間,高院的執達吏到場,向廣播人士轉達高等法院的《禁制令》,不過,廣播人士未有理會,繼續進行廣播。電訊管理局的職員,亦有到場觀察,並且拍攝整個過程,但未有阻止廣播的進行,有關廣播於八時二十五分左右完結,為時一個小時。其間有一名長者,高聲批評廣播人士,與在場支持廣播的人士發生口角,但未有發生衝突事件。

出席的泛民議員在發言時,均表明自己無懼被檢控,要進行「公民抗命」,爭取「開放大氣電波」。他們又指,政府向法庭申請「禁制令」是「輸打贏要」。李卓人指律政司利用法庭達到政府的政治目的,因此「藐視法庭」的是律政司。李永達指,「自己預咗俾人告」,又批評政府利用法庭頒布《禁制令》的做法,有如「大石壓死蟹」。

電訊管理局指會檢控

陳偉業則質疑《禁制令》內沒有禁制參與的立法會議員,並批評政府的做法「欺善怕惡」、「在法庭就極權打壓、有群體出現時就『縮頭烏龜』,我哋幾個一番到屋企,就會畀人拉」。

電訊管理局昨晚發表聲明,表示已就「民間電台」懷疑使用無牌無綫電發射設備展開調查,指「任何人從事或參與非法廣播行為,可能要面對被檢控的後果」。發言人又指,法庭已發出《禁制令》,「如涉案人士違反《禁制令》,即構成藐視法庭,任何人士如協助涉案人士違反該《禁制令》,包括參與無牌廣播亦有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。」

~ 立法者帶頭示範違法, 咁法律要黎做乜呀? 燒了去算罷啦, 解散埋立法會啦, 橫惦都係立埋d你地自已都唔守既法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