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

大律師公會促尊重法庭裁決

大律師公會促尊重法庭裁決 (星島) 01月 12日 星期六 05:30AM

(綜合報道)

(星島日報報道)對於「民間電台」及泛民立法會議員無視法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,進行非法廣播,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昨天分別發表聲明,呼籲各界尊重法庭裁決,認為這樣才能確保法治精神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亦表示,市民認同法治是社會繁榮、成功的基石。如有任何人,包括立法會議員破壞法治精神,他是不想看到的。據悉,律政司 將在日內採取法律行動,控告被禁制的六名「民間電台」負責人藐視法庭。

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表聲明,指尊重法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,亦對維持法治非常重要。禁制令是法庭的命令,除非或直至禁制令限期已屆滿或被撤銷,任何人均必須遵守。聲明指出,與訟人即使不同意禁制令,亦必須遵守,或提出上訴,但不應違反法庭命令。同樣地,與訟人亦不應該因為認為法律是不公平或不公義,作出越過法律權限的行為,任何人士若對法庭的決定感到權利受侵害,應該循正當法律途經,提出挑戰。

律師會籲確保法治

律師會亦發表聲明,指出高院已頒布禁制令,呼籲尊重法院的裁決,「法治的存在有賴我們對法院尊重,無論政府與民間電台之間的爭議,法院的決定應當受到尊重,這樣才能確保法治精神。」聲明指若任何公眾人士不理會法院裁決,「這樣對法院的尊嚴和信任會帶來嚴重的影響。」

據悉,律政司將在日內採取行動,控告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內的六名被禁制人士「藐視法庭」,至於五位出席廣播的議員,則仍在研究之中。當局往後亦會向有份出席的議員及民間電台負責人,發出傳票,控告他們非法廣播。馬時享昨天重申,違反禁制令可以被控以藐視法庭,並按既定的程序處理。

曾經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,指責政府濫用權力,不但訴諸刑事,更訴諸民事藐視法庭,認為不能以刑事和民事雙重打壓。她指,特別加控民事的情況屬罕有,認為政治問題應該以政治解決。她續說,律政司黃仁龍進一步利用律政司權力,施加雙重處罰,有違法律應有的精神,她認為政府當日隨時可以「拉人封艇」,毋須額外申請禁制令。

余若薇又說,即使禁令沒有列明當日出席的議員的名字,但由於他們知悉禁令,所以有可能被控藐視法庭。

劉江華:議員不應知法犯法

公民黨立法會議員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,是否控告他們由法庭決定及啟動相關程序,但相信事件未必嚴重至要「坐監」,又認為「政府考慮到政治原因未必會告」。他表示日前因事未能出席廣播節目,而且法庭已頒布「暫緩令」,作為律師不便在有機會違法的情況下出席;而黨員張超雄則選擇出席。有份出席日前廣播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,泛民昨日在「飯盒會」上沒有再就事件進行討論,「佢告先算,告就找律師打官司。」

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表示,理解市民對開放大氣電波的訴求,但香港是法治社會,市民都希望立法會議員守法,不應有特權,他認為有關議員不應知法犯法。

~ 還說什麼法治? 還說什麼香港價值觀? 誰破壞香港法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