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

周:美容院醫生都須遵守則

周:美容院醫生都須遵守則 (明報) 01月 12日 星期六 02:50PM

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指,醫生即使在美容院工作,處方受管制藥物時都須遵守專業守則。

衛生署日前發現一名在纖體中心搜出疑未經註冊藥物,周一嶽表示,當局仍在調查涉事的纖體中心是否需要負責,但有關醫生就一定有責任。

他指,就醫生專業方面,他們是有一定的專業責任,尤其是處方藥物給任何人,只要他是簽了藥單或給予藥物,他也是在行醫的,所以他的專業責任不可以減低的。任何醫生只要他是做醫生要做的事情時,他一定要遵守專業守則。

他指局方密切檢視美容院和醫療方面的關係,特別是如果醫生是在美容院工作的話,他們也是做行醫的工作,不是另類的工作,如果是給予藥物的話,尤其是一些應該是要管制的藥物,他們一定是要有這樣的責任。

~ 開放美容自由空間ma, 立法會議員話唔駛遵守什麼守則ga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