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

民主黨須付政府堂費

民主黨須付政府堂費 (明報) 12月 29日 星期六 05:05AM

【明報專訊】民主黨去年因拒絕公開會員名冊,被指違反《公司條例》,及後民主黨指有關條文違憲而提出司法覆核,今年5月被判敗訴,民主黨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由,要求與政府各自支付訟費,日前被法庭駁回有關申請,民主黨須支付政府堂費。

公眾法的訴訟中,勝方的堂費若非由敗訴者支付,則會用公帑付訟費。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,民主黨是次之所以興訟,是為了保障其黨派自身利益,而非關乎整個社會,故他看不出以公帑支付堂費的理由,遂循由敗訴者付堂費的慣例,判民主黨支付政府堂費。

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要向律政司了解訟費金額,而民主黨已撥款100萬元支付本身的費用。

【案件編號﹕HCAL84/06】